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09〕10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水产、农垦)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科研院校,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现将200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附件:200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