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29号)公布了2019年第三批国家标准立项项目,其中涉及3项动物卫生领域标准(附件1)。为规范标准起草工作,推进标准完成进度,下面将标准制修订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标准质量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成立起草组,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广泛行业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具体可登录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td.cahec.cn/),点击“工作须知”栏目,阅读并参照标准编写及送审要求执行。
二、提高标准编写能力
请各起草组成员认真学习《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并按照相关通知派员参加标委会2020年举办的公益性标准培训班,熟悉标准编写格式及编写规范。
三、建立标准工作机制
请各起草组与标委会秘书处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固定联络人及首席专家信息,及时交流起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反馈首席专家和联络人信息(附件3),发送至tc181@cahec.cn。标委会秘书处将履行标准起草监督职责,对延期提交材料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了解标准进展情况,督促集中力量完成。
四、及时形成阶段材料
考虑到标准均在技术成熟基础上申请立项,因此,请各起草组于2020年3月1日前形成标准征求意见材料,2020年5月1日前形成标准送审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按照标准完成进度(附件2)所列的内容,及时发送至tc181@cahec.cn。纸质以单位公文形式邮寄秘书处,若未能按期提交,请提供工作进度及预期完成时间的工作报告,并附上首席专家签字和单位盖章。
标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文燕 王媛媛
联系电话:0532-85630386
邮 箱:tc181@cahec.cn
邮寄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邮寄地址:青岛市南京路369号
国标委发2019 29号 国标委下达2019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