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征集2017-2018年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标准范围主要为动物疾病诊断技术类,详见标准立项指南(附件1、2)。指南未包括但属动物疾病诊断技术的,也可申报。
申报重点为制定或修订有关动物疾病综合诊断技术标准。仅单项检测方法,鼓励通过修订已有标准方式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一)支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实施的;
(二)采用或转化国际标准的;
(三)修订已发布标准的。
申请人可登录本委员会网站(http://std.cahec.cn)“标准制修订栏目”查询现有标准及已立项标准情况,避免申报重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良好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二)申报标准涉及的技术方法研究成熟,能够切实服务疫病诊断检测工作,能够在2018年提交送审稿。目前尚处技术研究阶段的不可申报。
(三)项目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农业标准化知识,熟悉GB/T l. l-2009 、GB/T 20000.2-2001 、GB/T20001.4-2015、GB/T20003.1-2014 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且没有由本委员会归口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四)每位项目首席专家只可申报1个标准项目。
(五)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对国家和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熟悉,能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历年审计结论中无违规记录。
三、材料填写和申报方法
(一)国家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
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
2.国家标准草案(附件4);
3.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信息表(附件5)。
(二)行业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
1.农业行业标准申报单(附件6);
2.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书(附件7);
3.农业行业标准草案(附件8);
4.拟立项农业行业标准项目信息表(附件9)。
(三)涉及专利标准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1.已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扉页;已公开但未授权专利提供专利公开通知书复印件或扉页;未公开专利提供专利申请号和申请日期。
2.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表(附件10);
3. 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附件11);
4. 通用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表(附件12);
5. 已披露的专利清单(附件13);
6. 涉专利标准信息表(附件14)。
(三)材料提交
申报人须于2017年7月3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到秘书处。为便于管理,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国标/行标-申报材料-标准项目名称”。如“国标-申报材料-口蹄疫诊断技术”。所附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国标-申报单(申报书/草案) -标准项目名称”。
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回信确认,如未收到确认信息,请及时来电咨询。
四、审查告知
所有申报项目,将按《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确定的程序进行形式和技术能力审查,技术审查获委员会3/4以上委员同意的,秘书处将联系有关专家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标准立项建议案作进一步审查。最终立项审查结果由农业部发布。
附件: 1. 2017年动物卫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2. 2018年动物卫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3.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4. 国家标准草案模版
5. 农业行业标准申报单
6. 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书
7. 农业行业标准草案模板
8. 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信息表
9. 拟立项农业行业标准项目信息表
10. 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表
11.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
12. 通用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表
13. 已披露的专利清单
14. 涉专利标准信息表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岩 刘陆世
电 话:0532-85630386、85636976
电子邮箱:qdtc181@126.com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动卫标[2017]40号 关于征集2017-2018年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的通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