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卫标[201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申报工作,服务国内动物卫生工作需求,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动物卫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标准范围为动物疾病诊断技术类。详见2017 年动物卫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指南未包括但属动物疾病诊断技术的,也可申报。
申报重点为制定或修订有关动物疾病综合诊断技术标准。仅单项诊断技术的,鼓励通过修订已有标准方式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一)支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的;
(二)采用或转化国际标准的;
(三)修订已发布标准的。
申请人可登录本委员会网站(http://std.cahec.cn)"标准制修订栏目"查询现有标准及已立项标准情况,避免申报重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良好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二)申报标准已有成熟技术内容,能够在2017年提交送审稿。目前尚处技术研究阶段的不可申报。
(三)项目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农业标准化知识,熟悉GB/T l. l-2009 、GB/T 20000.2-2001 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且没有由本委员会归口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四)每位项目首席专家只可申报1个标准项目。
(五)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对国家和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熟悉,能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历年审计结论中无违规记录。
三、材料填写和申报方法
(一)须提交材料
1.农业行业标准申报单(附件2)
2.项目申报书(附件3)
3.农业行业标准草案
(二)材料填写要求
1. 农业行业标准申报单
—在标红单元格对应填写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名称和填表日期。
—按照"填写说明2",在第 3、4、5 栏选定内容上划"√"。
2. 项目申报书
请认真阅读申报书附带的"填制说明",并按要求简明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修订项目的,需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修订项目,原则上优先由原起草组主要编写人承担。非原起草单位申请修订的,原则上应有原起草组人员参加。
3. 农业行业标准草案
请认真编写农业行业标准草案(参照附件4体例),要明确给出项目主要章节及主要技术内容。
(三)材料提交
申报人须于2016年7月29日前,提交word版农业行业标准申报单、申报书和农业行业标准草案到秘书处。秘书处收到材料后将回信确认,如未收到确认信息,请来电咨询。
为便于管理,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行标-标准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如"行标口蹄疫诊断技术申报材料"
所附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行标-标准项目名称-申报单(申报书/草案)"。
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回信确认,如未收到确认信息,请及时来电咨询。
四、审查告知
所有申报项目,将按《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确定的程序进行形式和技术能力审查。
(一)形式审查
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申报内容不符合附件1给定范围;
2.项目首席专家目前有未按期完成的标准项目;
3.申报材料不齐,内容不完整;
4.标准草案仅有提纲或内容过于简略,主要技术内容不明确。
5.申报内容与已有或已立项标准重复的。
(二)技术审查
秘书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按《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规定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获委员会3/4以上委员同意的,秘书处将联系有关专家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标准立项建议案作进一步审查。最终立项结果由农业部发布。
附件: 1.2017年动物卫生行业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行业标准申报单
3.项目申报书
4.农业行业标准模板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陆世 王岩
电 话:0532-85636976、85630386
电子邮箱:qdtc181@126.com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369号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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