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人员:
秘 书 长 刘德萍
副秘书长 黄 涛
秘 书 滕翔雁
李卫华
王媛媛
苏 红
秘书处职能:
(一)组织实施标委会的各项决定,负责标委会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标委会和机构调整建议提案;
(二)组织起草标委会章程和工作细则、标准制修订管理、标准复审等管理制度提案,经标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表研究工作,起草规划和标准体系提案;
(四)组织起草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立项建议提案;
(五)组织召开标准立项、审查、培训等工作会议及标委会年会等会议;
(六)组织动物卫生标准宣讲、解释工作。对已发布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七)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动物卫生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建议;
(八)建立和管理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档案;
(九)承担标委会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标准的通报、咨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受主管部分委托,承担与OIE等国际组织相对应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开展动物卫生标准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一)拟定标委会、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文件。处理秘书处日常财务、收支和设备物资的管理;
(十二)组织标委会相关资料的汇总、编辑、出版和发行;
(十三)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办理与动物卫生标准化相关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