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动物疫病诊断标准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征集标准样品研制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照已发布的动物疫病诊断标准(附件1),提交相应标准样品研制申请(附件2、3)。
二、申报要求
(一)明确申报类型。对于拟研制的标准样品,从作用看,分为定性、定量两类,现阶段以定性样品为主;从成分看,分为核酸、血清两类,分别适用于病原学和免疫学检测方法。
(二)填写申报内容。填写《国家标准样品研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复制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说明拟申请项目必要性,应用范围,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等情况。
(三)规范填报信息。申报项目按照“病名+核酸/血清+定性/定量标准样品”的规则命名,例如:口蹄疫病毒3D基因装甲RNA定性标准样品;项目研制周期通常为24个月,研制的标准样品份数通常为500份。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联 系 人:苏红
联系电话:0532-85630386,18661900836
电子邮箱:tc181@cahec.cn
附件: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